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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望山”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各班: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激励学生传承“太行精神”,秉承“致知于行”校训,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我校“望山”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对 2023 年“望山”奖
学金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审标准
学院选送二等奖 1 人,奖励 2000 元,最终由学校进行筛选。
二、评审对象及条件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经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简朴,积极进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 20%。
2.获得“望山”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同一学年内其他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
三、评审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我校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审核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会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院党委签字报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资格进行审定,组织校级评审会,确定全校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报捐资方审定。
五、上报及存档材料
1.填写完整的《我校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为不断深化资助育人成效,培养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申报学生需撰写一封给予捐资方的感谢信,一份 200 字的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一份 1500 字的个人事迹,一张 1M 以上的个人照片,提交电子版。以上材料将作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载体,列作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并报送捐资方。

以上材料于5月5日前提交至生活助学部。
六、工作要求
1.各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学生情况择优评选。
2.在评审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练就本领、回报社会的意识。
3.评审全过程要及时留存归档。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科

                                                     20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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